商业汇票保贴业务
发布时间:2016年12月31日
1、 贴现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(或主管机关)核准登记的企(事)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。
2、对于保贴额度(敞口类,非低风险类)给予商业承兑汇票持票人的,持票人须符合以下条件:
(1)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,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;
(2)持票人资信状况优良,无不良授信记录,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财务管理规范,日常现金流正常,历史结算交易正常;
(3)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,将我行作为主要结算银行。
(4)信用等级为A级(含)以上、资产负债率低于70%、年销售额大于30000万元人民币、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当地重点企业、国企或上市公司;
(5)符合我行额度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其他规定,能通过授信审批的相关要求。
3、对于保贴额度(敞口类,非低风险类)给予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的,承兑人须符合以下条件:
(1)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,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;
(2)承兑人资信状况优良、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财务管理规范,日常现金流正常,历史结算交易正常;
(3)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,将我行作为主要结算银行。
(4)信用等级为A级(含)以上、资产负债率低于70%、年销售额大于30000万元人民币、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的当地重点企业、国企或上市公司;
(5)无逾期贷款及欠息,应由其承兑的商业汇票均已按期承付。
(6)符合我行额度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的其他规定,能通过授信审批的相关要求。